索??引??号: /2025-31341 | 主题分类: 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发布机构: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有效 |
一、案件名称
某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案
二、案件情况
2025年7月28日,我单位收到投诉。经查,某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某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三、法律依据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一)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四、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
五、处罚单位
承德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六、处罚时间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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