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户口登记、注销、迁移(变更婚姻状况)
一、基本信息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变更婚姻状况)
二、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东海县公安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安局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夏季(7月初-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春秋冬季(10月1日-次年7月初):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0518-87239095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受理条件:因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等原因,申请变更更正婚姻登记
五、办理材料
其他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变更婚姻状况
十、法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7239095
监督投诉方式: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81867076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 0518-87289273
十二、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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