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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河道管理局 ?

  • 时间:2022-11-08 11:15:23
  • 来源:骆马湖水利管理局灌南县河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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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河道管理局 


一、单位概述

(一)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河道工程的统管 理和安全运行;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

(二)负责所辖范围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负责取用水行为的监督管理,参与所辖范围内水资源调查、评价和论证工作,参加直管河湖水量分配方案、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的制定,配合开展所辖范围内重要控制站水质监测和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工程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实施直管防洪工程的调度运用:按规定组织、协调所辖范围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四)负责职权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所辖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参与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负责直管河湖采砂管理工作:负责灌南河道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

(五)负责所辖范围内直管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组织方案编制、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验收等工作。组织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六)负责提出所辖范围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建议计划,承担骆,马湖局安排的基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七)负责所辖范围内水土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组织开展护堤护:岸林的规划、实施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综合经营:负责直管工程国有资产的运营和监督管理。

(八)依法征收各项水利规费;按照规定和授权研究提出直管工程供水价格建议。

(九)承办骆马湖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信息

地址:灌南县宁波北路铜灌世纪家园A1栋

邮编:222500

公开电话:0518-80326860

公开邮箱:暂无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7:30

 

三、领导分工

王迎涛:支部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负责财务经济工作,分管财务股。

徐书涛: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副局长

负责防汛抗旱、工程管理、维修养护、建设项目、水利技术、水土资源开发利用、护堤护岸林管理、基建、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等,分管水利工程管理股(防办);联系长茂管理所、五队管理所。

何津:支部委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政务、人事劳动管理、工程占用补偿费收取、水政执法、安全生产、水资源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内部管理等,分管办公室、水政水资源股、团支部;联系孟兴庄管理所、陈集管理所。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工作,协调、督促各部门日常工作;负责职工学习培训、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及总结等工作;协调局领导做好人事调整及劳动工资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修改、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公文处理、车辆管理、来客接待、计划生育、报刊杂志的征订管理、环境卫生、会务筹组等工作;管理好单位文书、科技及财务等文件档案;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18-80326860

(二)财务股。

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实现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接受主管业务部门的检查监督;做好局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工作,按照要求严格控制财务支出标准;负责防汛物资的储备、保管和调度;配合其他本门完成各项工作。

联系电话:0518-80326860

(三)水管股。

负责组织局辖工程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工程安全,熟悉险工位置,落实料物储备、运输工作;负责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局辖工程汛前、汛后检查并编报检查分析报告工作,对险工险情及时提出抢险措施,做好决策参谋和技术指导;负责局各所通讯、确保通信畅通;组织编写年度维修养护工程计划;组织编写工程防洪预案,及时掌握水情、雨情和工情,健全汛期汇报制度,配合地方政府工作,当好地方防指的参谋;完成水毁工程测报统计工作等。

联系电话:0518-80326860

(四)水政水资源股。

贯彻执行国家水法规和水利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和保护辖区范围内的水资源,贯彻实施取水许可法;依法保护水、水域、水利工程和其它相关设施,维护工程正常的水事秩序;依法监督检查各类水事活动,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裁定、行政处罚或采取其它行政措施;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水事案件的查处;负责水行政诉讼准备工作;完成局管理范围内的依法收费工作;积极推行水行政规范化建设。社会工作和社区治理科。

联系电话:0518-80326860

(五)基层管理所。

负责所管工程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纪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局分管领导汇报;认真做好所管水利工程的汛前、汛后大检查并完成检查报告;做好汛期防汛通讯值班工作,及时查险报汛并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加强防汛物料保管,做好“三防”工作;坚持日常水政执法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及时依法查处工程管理范围内违法种植、违法建设、违法取土、破坏护堤护岸林木、倾倒垃圾等水事违法行为;对堤防日常维修养护工作进行监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18-80326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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