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
一、基本信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
二、部门信息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95-106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00。冬季: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3.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4.不动产抵押合同(原件)。
5.主债权债务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
6.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基础关系证明。
7.当事人申请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时,同意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的,还应当提交已存在债权的合同以及当事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原件)
8.以划拨、集体、共有土地抵押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9.股份制企业的,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证明(原件)。
10.土地价值确认书(原件)。
11.询问笔录(原件)。
12.其他证明文件。
注:* 单位需提供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涉及代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缴费—发证
七、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
十、法律依据
暂无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东区 电话:80632667。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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