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住房服务> 服务资讯

电梯“筑底”行动 保障市民乘梯安全

  • 时间:2024-03-04 09:42:14
  • 来源:连网
  • 阅读次数:
  • 字体:[ ]

电梯千万“部”,安全第一“步”。为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风险防控,避免和减少电梯事故发生,筑牢电梯安全底线,我市集中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以老旧小区、安置房小区等重点场所为中心,持续加大现场安全检查力度,保障广大市民乘梯安全。昨天,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海州区市场监管局对海连新天、茗昇花园等小区的在用电梯开展专项检查。

“你们小区一共多少部电梯?请将所有的电梯维保单拿来,再拿两部电梯年检报告单过来。”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首先来到茗昇花园小区,通过查看设备、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重点检查该小区在用电梯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日常维护保养以及电梯运行使用等情况。据了解,该小区部分房屋属于安置房,46部电梯使用年限均已超10年。

“老旧小区、安置房小区的电梯使用时间较长,且因为安置房户型较小,住户较多,电梯使用频率较高,电梯可能出现的故障风险较高。”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处四级主任科员王劲松表示,此次全市范围的电梯安全“筑底”行动中,老旧小区以及安置房小区便是排查的重点。

在查看电梯相关资料的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还要求物业服务公司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排查电梯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功能是否有效,尤其是电梯的制动器、超载保护装置、限速器安全钳联动保护装置等,确保群众乘梯安全。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海连新天小区,在查阅电梯的相关资料后,又来到该小区北门两栋高层电梯内进行现场检查。除了查看电梯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是否张贴了检验合格标志、是否将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注意事项置于显著位置,还测试了电梯报警装置“五方通话”是否有效畅通、电梯机房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并正常运转等情况。

“居民小区的电梯是住户的公共财产,但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是电梯的使用单位,也是第一责任单位。电梯发生故障或者问题,物业服务公司应该负责解决。”检查中,王劲松为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相关人员现场上了一堂“电梯安全课”。他表示,作为电梯的使用单位和第一责任人,物业服务公司要对小区电梯开展日常的安全巡查,对所有电梯都要建立档案,与此同时,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业主反映的问题,要尽快解决;对于需要动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的老旧电梯,物业服务公司要尽快拿出方案和申请,不能影响业主出行。此外,物业服务公司对电梯维保单位也有监督责任,除了要与维保单位签订正式的维保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还应定期对维保单位的维保工作进行巡查,确保其按合同约定进行维保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下一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将继续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有效化解潜在风险隐患,确保行动取得实效。与此同时,多举措、多途径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持续对物业服务公司和电梯维保公司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增强物业防范电梯事故的能力,为预防和减少电梯伤害事故筑牢基础,共同守护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