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房地产市场“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市住建部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工作,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力度,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介绍,从即日起至9月30日,是本次专项检查的自查自纠阶段,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自觉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集中检查阶段,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将联合组织检查组,对市区范围内所有在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从事商品房销售代理以及房地产中介业务的经纪机构进行检查,其中对商品房预售资金重点监管的项目、投诉举报较多、日常交易量大的为重点检查对象。各县区项目的检查工作,由辖区住建局牵头负责。
被抽查对象名单在名录库中按要求随机抽取,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总量的5%,房地产经纪机构抽查比例不低于总量的30%。市住建局、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取检查人员组成检查小组,通过现场检查,依法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账册、合同和资料,可以向当事人、知情人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发现被检查对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提出整改要求并记录;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处理;发现其他违法违规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根据职责分工,住建部门检查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以订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订金、预订款等费用;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未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未将商品房预(销)售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在网上备案系统和销售现场进行公示,销售现场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现场公示等;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违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缴存相关规定,购房款未及时足额缴存到资金监管账户等行为;违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使用相关规定,备案的施工合同内容重复或重叠、上传虚假图片,虚报现场施工进度、提供虚假材料,套取预售资金等行为;未按规定在销售现场公示商品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同时,针对以下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代理销售;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主要检查对在售房源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未取得营业执照进行违规经营;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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