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问知识库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如户籍不在本地,但长期居住在本地...
一、基本信息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322014152000业务办理项编码:11320700014252938G332201415200001   行使层级:市级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中介服务:暂无   到办事现场次数: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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