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时间:2024-08-07 09:38:11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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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3263018(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邮箱:gnxhpk@126.com

通讯地址:灌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邮编:222500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灌南温氏食品有限公司

灌南温氏食品有限公司白羽肉鸡八场养殖项目

江苏省英皇娱乐棋牌:灌南县三口镇大港村

项目为新建,位于江苏省英皇娱乐棋牌:灌南县三口镇大港村。总投资16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0万元。占地面积237亩,项目占地范围内涉及基本农田8.96亩,但项目建设对基本农田进行了避让,各工程及设施不占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实施小麦、玉米轮种,保持用地性质不变。建设单位需维持项目用地范围内基本农田的性质,按相关要求强化基本农田保护,不得占用和弃耕。建设单位在停止养殖后要及时对占地范围农用地进行复耕。本项目建设养殖舍22栋,同时配套建设生活区、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白羽肉鸡存栏量194.04万只,年出栏6批次,出栏量1164.24万只/年。

1.废水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按《报告书》要求,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养殖舍冲洗废水、夏季淋鸡棚废水、消毒废水、鸡舍喷淋墙废水一同进入格栅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与污水站喷淋塔废水汇流进入场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固液分离+调节塘+A/O+二沉池+混絮凝沉淀池+终沉池+消毒;处理能力:100m3/d),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旱地物水质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浓度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5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标准,通过管道输送到消纳地块,并采用喷灌的方式用于农田灌溉。非灌溉期尾水暂存于2座1900m3的清水暂存池,满足《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的通知》(农办牧〔2022〕19号)中推荐的贮存周期要求。加强农灌用水监测监管,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加强养殖场与消纳农田之间尾水输送管道及环境管理,严格控制尾水输送途中的弃、撒和跑冒滴漏;根据作物需求合理安排灌溉时间及水量,禁止出现漫灌和溢流外排情况,防止污水进入外部水体。沼液还田前须向灌南县三口镇人民政府和英皇娱乐棋牌:灌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备。项目废水不得直接外排。

2.废气:

项目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不断优化完善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站各处理单元废气经加盖密闭收集;调节塘沼气经密闭收集,以上废气经收集后一起进入生物活菌除臭液喷淋塔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鸡舍废气通过采用干清粪技术、加强通风、喷洒生物活菌除臭液并设置引风装置与生物活菌除臭液喷淋墙等措施进行处理。鸡粪应急暂存间设置生物活菌除臭液喷淋墙进行处理。食堂油烟经油烟机净化处理通过专用油烟管道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通过发电机房顶部烟道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568-2010)和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项目废气须达标排放。

3.噪声: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等处理,同时必须严格控制生产时段,减少生产噪声。项目运营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废:

落实固废的规范堆放和安全处置。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管理须严格按照《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有关规定执行。一般工业固废须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或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等有关规定。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手续。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和要求。各类固废处置、利用要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要求;病死鸡处置执行《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相关要求,防止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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