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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品装卸审批

  • 时间:2024-03-18 09:36:58
  • 来源:东海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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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品装卸审批
二、部门信息
东海县农业农村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农业农村局综合窗口(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7月初-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春秋冬季(10月1日-次年7月初)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0518-87791938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
受理条件:1、停泊的渔港情况适合装卸危险物品;2、船舶具备自身应急防范和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五、办理材料
1、应对水上交通事故、危险货物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以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申请人自备1份
2、相应的应急救护、消防和人员防护等设备及器材的照片,申请人自备1份
3、公民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申请人自备1份
4、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书,申请人自备1份
5、《船舶在渔港内装卸易燃易爆有毒等货物许可申请表》,申请人自备1份
6、装运下列危险货物出港的需提供下列资料:1、装有危险货物的集装箱,需提供集装箱检查员签名确认的《集装箱装箱证明书》;2、装载包装危险货物的,需提供包装或散装容器检验合格证明书或压力容器检验合格证明书;3、使用可移动罐柜装运危险货物的,应提交罐柜检验合格证明书。申请人自备1份。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即办件,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名称: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品装卸审批单
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第八条
《省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126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苏政发〔2013〕149号)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7791938
监督投诉方式:0518-87252322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s://lygdh.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81&iddept_yw_inf=113207220142807529400012017400001&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72201428075294000120174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除政务服务网外,无其他在线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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