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申请程序?
- 时间:2024-06-19 15:31:35
- 来源: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 阅读次数:
- 字体:[大 中 小]
(一)申请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奖励对象,由申请人(一般应为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向死者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报材料,提出奖励申请。
(二)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灌南县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逝者户口簿原件(逝者户口已注销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信息证明)和复印件一份;
4.殡仪馆出具的遗体火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出具的费用收据;
6.受理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补充材料。
(三)受理
1.《灌南县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申请表》由承办的殡葬服务单位提供,申请人应在表中签字确认所填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责任。
2.承办单位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在初审合格的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3.殡葬管理部门对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审批,并将本办法规定的相关材料报局财务申请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给予奖励。
4.申请人在享受相应奖励政策后,在《灌南县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申请表》中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