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63号建议的答复

  • 时间:2022-07-22 16:35:22
  • 来源: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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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工程造价监督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市造价站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建议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目前我省造价咨询行业已建立了以信用评价等级指标的综合信用管理体系,其中包括了企业和从业个人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的考核,目前已开展了5轮信用评价。

进入连云港地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及分支机构均以总公司名义开展造价咨询业务,如有被查实的不良行为,均记录为总公司的信用行为,分支机构属于非法人企业,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动态采集和成果质量,尤其是造价专业个人的信用信息,由本地造价管理机构通过事中事后加强监管,同时也依靠社会监督。对此,我们一直坚持依法办事,按照法定程序查实违法违规事实,并给与相应的处罚。同时,对于成果质量,我们有年度咨询企业“双随机”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该表扬的表扬,该批评的批评,保持了对行业质量的较好监管。关于对长期无咨询业务的僵尸企业实行清理和退出市场机制——属于企业市场行为,造价管理部门不便干预。

关于咨询企业年报问题,每年都有全省统一组织的年报统计事项,同时造价管理部门有专人认真核实企业人员、业绩数据,而且年报数据与三年一度的信用评价挂钩,对于年报应否公示,经咨询、请示省站,回复为企业年报涉及财务状况,属于商业秘密,不便于公开。低价入围、恶意压价扰乱市场行为的监管,由于市场化没有收费标准,对低价的认定存在一定困难,目前我们正与行业协会联系,协商、调研出台行业自律公约,营造抑制该现象的良好行业氛围。

二、针对建议加强对工程造价企业的监管

自国办发《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明确取消造价咨询资质并于2021年7月1日实施以来, 企业不再有造价咨询资质一说,也无甲、乙级之区分,不再区分资质等级。根据造价行业关于“双随机”管理要求,省、市造价管理部门每年度都要对造价企业的咨询成果进行“双随机”咨询质量检查,这就要求我市企业必须注重造价咨询质量,整理并保管好咨询成果档案(包括图纸)。咨询企业不得以借口不配合或抗拒检查,否则将被记为不良行为。检查结束,市造价管理部门将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2022年6月14日审计局发布征求英皇娱乐棋牌:公共工程审计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就加强对公共工程的审计监督,规范审计监督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审计机关应当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公共工程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机制。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交通、水利、生态环境、公共资源交易、国资等与公共工程投资建设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根据审计工作需要依法向审计机关提供与本部门、本单位履行公共工程投资建设监管职责相关的投资计划、审批信息、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监管信息、处罚结果等电子数据信息和技术文档,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过程中。

对于发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存在成果性文件误差率较高、高估冒算、低估少算等,经查实确属重大过失行为的,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后的建设部令第149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针对建议规范工程款结算

自2004年财政部、建设部印发财建〔2004〕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以来,工程价款结算中正在进一步走向合理化和规范化。 建质规〔2020〕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提出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应有满足施工所需的资金安排,并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合同应约定施工过程结算周期、工程进度款结算办法等内容。分部工程验收通过时原则上应同步完成工程款结算,不得以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理由变相拖延结算。政府投资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资金按时支付到位,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款结算的理由。

苏建规字〔2021〕3号《关于印发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积极推进施工过程结算,合同中应当按照时间节点或者进度节点约定付款周期,付款比例不低于当期工程款的60%。对分部质量验收通过的工程量,原则上应当同步计量、确认和支付工程价款。严格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完成竣工结算核对并签字确认的时间,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1亿元以下的,不超过90天;金额1亿元以上的,不超过180天;核对时间超出规定期限时,按照合同约定从超出之日起计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不得以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理由变相拖延结算。政府投资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并按时支付,在招标文件中约定预付款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额的10%,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的理由。

2022年,财政部、住建部发布财建〔2022〕183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明确提出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新开工项目可以推行过程结算,经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后原则上不再重复审核。

我市实施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近十年,2019年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和连工改办函〔2019〕2号《英皇娱乐棋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文件要求,已取消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

感谢对我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请您继续对

我们的工作进行关注和监督,我们将结合实际促进我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英皇娱乐棋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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