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1.31亿元
2018年,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1.31亿元,同比增长8.3%,比去年同期回落3.0个百分点,位列全省第6位。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零售额354.99亿元,同比增长7.4%;限额以下单位实现零售额766.32亿元,同比增长8.6%。
分行业看,批发业实现零售额209.54亿元,同比增长60.5%;零售业实现零售额748.53亿元,同比下降2.3%;住宿业实现零售额31.22亿元,同比增长70.7%;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32.02亿元,同比增长9.0%。
分地区看,市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03.30亿元,同比增长8.4%;三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67.46亿元,同比增长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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