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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并提供信息查询等服务

  • 时间:2024-04-09 09:22:34
  • 来源:东海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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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并提供信息查询等服务

二、部门信息
东海县农业农村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农业农村局综合窗口(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7月初-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春秋冬季(10月1日-次年7月初):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0518-87796661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对于农产品产品品牌:1.主体条件。在江苏省内依法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至少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等称号之一;具有品牌管理运营团队,拥有品牌发展规划,有完整的品牌培育体系或制度,注重品牌形象的塑造、推广和保护。2.品牌条件。申报品牌已经取得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证并连续使用三年以上,且商标注册人为品牌持有者;拥有鲜明的品牌标志、标识语等。同一主体仅限申报一个主导产品品牌。3.产品条件。产品质量高,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之一且在有效期内,实现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近三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产品效益好,具有近三年及以上市场交易行为,原则上年销售额达2000万元以上。对一些特色、小宗农产品,其年销售额条件可适当降低。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主体条件。为区域公用品牌持有者或被授权实际运营者,在江苏省内依法设立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依规生产经营。2.品牌条件。申报品牌由“产地名+产品名(类别名)”构成,取得至少一项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证(如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标证明(农业农村部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或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证书),且商标(或证书)注册人为申报主体或授权其他主体申报。拥有科学规范的品牌授权管理办法,并规范授权。3.产业条件。产业特色明显,具有一定规模;产业发展条件好,品牌授权主体至少拥有1个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称号之一;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强,能够与一般农户建立利益联结关系,有利农民增收。4.产品条件。产品质量高,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之一且在有效期内,实现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近三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产品效益好,具有近三年及以上市场交易行为,年销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办理材料
暂无申报材料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承诺件,1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省级农业品牌目录征集及查询
十、法律依据
【政策文件】《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7796661         
监督投诉方式:0518-87212629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s://lygdh.jszwfw.gov.cn/jszwfw/publicservice/itemlist/showDetail.do?webId=81&iddept_ql_inf=1132072201428075294322020062000&ql_kind=20&iddept_yw_inf=113207220142807529432202006200001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除政务服务网外,无其他在线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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