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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498411/2014-00005
发布机构 英皇娱乐棋牌: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4-01-15
标 题 澳门英皇娱乐场:关于印发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推进计划(2014-2015)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发〔2014〕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推进计划(2014-2015)》已经澳门英皇娱乐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时 效 根据《英皇娱乐棋牌: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澳门英皇娱乐场: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文件下载

澳门英皇娱乐场:关于印发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推进计划(2014-2015)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推进计划(2014-2015)》已经澳门英皇娱乐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英皇娱乐棋牌: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5日


                                       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推进计划(2014-2015年)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苏政发〔2013〕110号)和市委、澳门英皇娱乐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连发〔2012〕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推进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技创新工程为抓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科教与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新兴产业培育,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提升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能力,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环境,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的动力和活力,走出一条具有连云港特色的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高度融合的创新发展之路,为港产城联动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5%,每万名劳动力研发人员数超过35人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5%;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4.3%,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40%,高新技术企业达150家;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公益领域科技创新加快推进,居民科学素质达标率超过7%,现代教育发展水平达85%,信息化发展水平达83%,环境质量达省定小康标准;基本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

  1.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工程。制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方案(2013-2015年)》,建立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健全完善市县(区)、科财税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创新体制,加速成果转化,加快培育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到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在2012年基础上实现翻一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比例达8%,培育产值超50亿元、100亿元的创新型领军企业1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市国税局、连云港地税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管委会)

  2.推动科技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设立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推动各县区(园区)建立种子资金或天使投资引导资金。逐步扩大市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规模,建立科技小微企业数据库,激励银行增加对科技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量。到2015年,市、县区专项资金规模分别不少于2000万元和500万元。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到2015年,全市新增孵化器面积100万平方米,新增孵化科技企业500家,县(区)和各类开发区普遍建有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建国家级孵化器1-2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管委会)

  3.建设高水平企业研发机构。支持大中型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建设省级以上工程中心、技术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以及企业院士、博士后、研究生工作站等人才工作载体。开展企业研发机构运行绩效评估和补助奖励,鼓励企业设立研发准备金,引导企业建立研发管理标准体系,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发展水平和支撑企业转型升级的能力。到2015年,全市建成100家以上省级研发机构,争创国家级研发机构1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管委会)

  4.深化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院所的合作,建立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技术。支持企业主动介入高校院所早期研发,建立健全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加强企业与高校院所人才互派、交流和培养。到2015年,建立市校(院所)战略合作单位30家,引进高校(院所)研究机构30家,发展校企联盟1000个,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1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人才办、经信委、人社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管委会)

  5.推动企业创新管理。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鼓励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实施品牌化发展战略,创新商业模式和运营管理机制,实现创新能力、技术装备层次、经营管理水平和规模效益提档升级。到2015年,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生产、管理、创新活动企业占比超过60%,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企业占比超过40%。(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商务局、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管委会)

  (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6.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全市4+3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做大做强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特色主导产业,加快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海洋生物等新兴产业。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担和参与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积极抢占技术制高点,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到2015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4.3%。(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药监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管委会)

  7.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发展,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加大成套装备研发及产业化力度。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和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推动新型信息技术在重点行业关键环节的集成应用,培育和发展网络制造等现代制造模式,提升传统产业的创新能力和制造水平,推动产业升级和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环保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管委会)

  8.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围绕生产服务业、新兴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以研发、创意设计、商业模式创新、现代物流和销售服务等为重点,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加快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形成创新活跃、规模集聚、服务功能突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生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相互融合,加快提升电子商务产业规模。支持建设文化科技产业园、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示范区,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到2015年,各县重点建设3—5个服务业集聚区,全市争取培育5个省级以上服务业集聚区,物流业产值超过千亿元。生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4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科技局、财政局、文广新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管委会)

  9.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优良品种培育工程和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构建农产品全程质量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强化种子种苗、高效种养、农产品加工流通、生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扩大传感、通讯、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不断创新科技服务三农的新模式、新机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到2015年,建成省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出口农产品示范区、外向型农业示范区、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区、农业科技综合试验示范基地等20家,农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5万元/年,高效设施农业面积比重达18%,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90%。(责任单位:市农委、发改委、科技局、海洋渔业局、农科院,市科协,各县区政府)

  (三)加快推进区域创新

  10.创建创新型县区和乡镇。推进创新型县区建设,并开展达标评价工作。各县区要围绕主导产业,集聚创新资源,建设创新载体,培育创新企业,提升乡镇科技创新能力。到2015年,全市创新型试点县区达到2个,创新型试点乡镇达到1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社局、发改委、经信委,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管委会)

  11.加快建设市科技创业城。推进市科技创业城(以下简称科创城)建设,整合各类创新创业资源,打造科技产业集聚中心、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中心、科技人才创业创新中心、科技成果普及展示中心、科技公共服务中心和科技对外交流合作中心,成为人才聚集、创业活跃、生态文明的城市名片。推进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和科创城融合发展。到2015年,建成省级科技服务示范区和科技金融合作创新示范区;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不少于100项,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集聚高水平研发机构10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0家,建成全市自主创新的核心区和先导区。(责任单位:新海新区指挥部、市科技创业城管委会,市科技局)

  12.推进在连高校院所科技创新。支持在连高校、科研机构面向我市优势产业和社会领域,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应用基础研究,培养创新型人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鼓励和支持高校院所的科研资源面向园区和创业企业开放服务。加大对淮海工学院硕士学科点和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建设的支持力度,力争十二五期间完成具有鲜明海洋特色综合性大学的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淮海工学院)

  13.建设科技基础设施。瞄准科技发展前沿,健全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加大科技资源对全社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开放力度。推进中国科学院能源动力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我市。探索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实行项目经理制,组织产业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以及成果转化,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策源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财政局、海洋渔业局,市编办,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管委会)

  14.建设创新型园区。推进连云港高新区升格为国家级高新区,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创建省级高新区。实施高新园区提升计划,明确高新园区新的发展定位,建立科学考核导向,提升创新发展水平。到2015年,各重点园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产值的比重达6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商务局、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人社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管委会)

  (四)优化创新环境

  15.健全考核导向机制。完善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年度检查考核。开展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评价分析,定期发布区域创新指数报告。(责任单位:市统计局、科技局、发改委)

  16.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重点支持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与授权及PCT(合作条约)专利、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申请,加快提升知识产权产出的质量和水平。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积极组织实施技术标准专项,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鼓励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开展专利投融资、价值分析等服务,促进知识产权实现市场价值。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审合一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定期发布知识产权维权指引,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境外知识产权纠纷诉讼。到2015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委、财政局、文广新局、司法局,连云港工商局、质监局、海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管委会)

  17.多元化加大科技投入。不断增加各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积极争取建设省级科技金融合作创新示范区,推进建设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保险公司等新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积极推广新型科技金融产品。扩大创业投资规模,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非上市科技企业产权交易。到2015年,市、县区财政科技支出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分别达到4%、3%。(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发改委、金融办,各县区政府)

  18.提高人力资源发展水平。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突出重点人群,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宣传活动,从事科普活动人员达到2.3万人。支持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培育高层次人才。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支持校企合作办学,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每万名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达360人。建立健全企业主导的引才用才机制,鼓励企业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建设人才工作平台。强化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人才公寓;探索建立城市互联、发展互动、证书互认的人才服务机制,努力实现国内和国际人才市场的融通。到2015年,每万名劳动力研发人员数超过35人年,人才贡献率高于35%。(责任单位:市人才办、人社局、科技局、教育局、经信委、财政局,市科协,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管委会)

  19.强化科技政策创新。加大对创新创业的激励力度,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进一步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重点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经信委、市国税局、连云港地税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管委会)

  (五)深化科技交流合作

  20. 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依托新亚欧大陆桥积极推进与中亚国家的科技合作。加快推进核电公司、新医药企业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支持各类开发园区引进著名高校、研究机构、大型跨国公司入园设立技术转移机构、成果转化基地和地区总部。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到海外建立或兼并研发机构,就地消化吸收国际先进技术。支持国际学术组织、产业组织和公益组织等到连云港搭建创新交流合作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外办、台办、商务局、发改委、经信委,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管委会)

  21.推进东中西区域创新合作。建立大陆桥产学研合作联盟,积极吸引东中西区域科技创新要素向我市优势领域、优势行业集中。建立区域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引导科技研发和中介服务机构集聚,构筑服务中西部地区产业发展的技术合作和交易平台。加快提升资源性产品加工技术水平,强化与重点产业聚集区的战略合作,构建区域间产业创新发展协作体系。(责任单位: 东中西合作示范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连云区政府,市科技局)

  (六)推进社会发展科技创新

  22.强化生命健康领域的科技创新。积极争取省临床医学科技专项,开展科技攻关和应用示范,建成省级临床(中医)重点专科12个。强化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与检验监测体系建设,使科技更好地保障生命健康。到2015年,基本建成苏北鲁南交界区医疗卫生中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卫生局、药监局,各县区政府)

  23.强化生态文明科技支撑。实施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推进清洁生产,提高节能减排科技水平。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应用示范工程,切实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到2015年,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占比达50%,地表水好于Ⅲ类水质的占比达55%,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5%,单位GDP能耗较十一五末下降17%以上。(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建设局、农委、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管委会)

  24.强化城镇化科技应用示范。加强科技在推进城镇化中的应用,围绕智慧生活、平安生活、低碳生活,加快建设以新知识普及、新技术示范、新产品应用主要内容的科技社区,建成10个科普示范社区。(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农委、发改委、环保局、交通局、科技局,市科协,各县区政府)

  25.提高社会管理科技保障能力。围绕平安连云港建设,推进科技强警,加强技术研发和转化运用,提高公共安全科技保障能力。推进智慧港城建设,构建协同共享的城市智能管控中心及综合信息平台。加强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的推广应用,努力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建设局、交通局、公安局、经信委、科技局,市科协,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抓第一生产力、第一资源、第一驱动力的责任,以更多精力、更大力度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推进措施,统筹安排,整体推进,重点工程实行专人负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考核督查。要成立联合考核监督小组,加强对创新型城市推进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市统计、科技等部门要加快研究制定创新型城市建设监测评价实施方案,动态掌握各县区、市各有关都门工作推进情况。要进一步强化监测分析,定期发布监测报告,适时组织开展现场考察评估,对达到创新型城市(县区、乡镇)建设指标体系的地区和部门及时上报申请认定。

  (三)形成推进合力。建立创新型城市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大力弘扬创新创业创优精神,积极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加强对重大科技成果、典型创新人物、创新型企业的宣传,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

  附件:创新型城市建设主要指标按年度分解序时进度表


  附件

 

  创新型城市建设主要指标按年度分解序时进度表

  序 号

指标名称

  2012年

  全市实际值

全市分解目标

  2015年全省目标值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1

  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1.4

  1.7

  2.1

  2.5

  2.5

  2

  每万名劳动力研发人员数(人年)

  18

  24

  30

  35

  80

  3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1.6

  2

  3

  4

  8

  4

  科技进步贡献率(%)

  47.5

  50

  52.5

  55

  60

  5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12.8

  13.3

  13.8

  14.3

  10

  6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

  37

  38

  39

  40

  40

  7

  高新技术企业数(家)

  75

  100

  125

  150

  10000

  8

  居民科学素质达标率(%)

  4.3

  4.8

  5.7

  6.9

  7

  9

  现代教育发展水平

  65

  68

  75

  80

  85

  10

  信息化发展水平(%)

  73

  73.5

  74.2

  75

  83

  11

  环境质量

  83.9

  80

  80

  80

  达省定小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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