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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铁轮车等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行驶公路的许可

  • 时间:2022-11-08 11:14:45
  • 来源:灌云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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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铁轮车等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行驶公路的许可
二、部门信息
交通运输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78-83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00;冬季: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1、车主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
2、车辆行驶证复印件(1份);
3、防护措施方案;
4、涉及公路路产损失的,应当有对公路路产损失恢复或者补偿方案。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整个事项办理完毕需10个工作日,请于10个工作日后来领取证件(批文)。
八、收费情况
依据公示收费
九、审批结果
铁轮车等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行驶公路的许可
十、法律依据
暂无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东区  电话:80632667。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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