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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项减税降费措施加大对市场主体帮扶力度
发布时间:2022-03-31 07:36:00 信息来源:连云港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记者从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获悉,我市将通过税费的退、免、减、缓等手段,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服务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帮扶力度,主要涉及17项措施。

增值税方面,共5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4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免征增值税;加大小微企业及制造业等六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起可以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其他企业延续原有政策申请退还一定比例的增量留抵税额。上述退税的时间、程序及具体要求可参阅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第14号公告等相关文件。

所得税方面,共3项。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产和行为税方面,共5项。2022年至2024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公交场站运营用地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因疫情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的房屋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给予减免。

社会保险费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险,其中旅游企业失业、工伤两险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其他企业缓缴期最长6个月。

征收管理方面,共3项。对受疫情影响申报税款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延期申报;对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税款,缓缴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全城通办”“全程网办”,完善减税降费政策直达机制,网上申报、电子退库,办理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