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跨前作为、尽锐出战,全力开展药品“保供保质保价”行动

  • 时间:2022-12-31 16:01:58
  •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阅读次数:
  • 字体:[ ]

连日来,市市场监管局聚焦疫情防控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主动跨前一步、积极担当作为,全力协调药品、防疫物资保供事项,加强质量和价格监管,着力维护市场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12月4日起,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着眼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要求,督促全市1928家零售药店,特别是24家零售连锁药店总部,加强与上游药品生产企业的沟通协调,加大力度做好“四类药品”(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和防疫物资的采购、调配和储备,满足我市人民群众疫情防控和日常用药所需。

12月5日,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协调康缘药业,着力保障“散寒化湿颗粒”在我市的供应(该品种为康缘药业生产的创新中药品种,曾于2020年驰援武汉抗疫),抢时间、赶进度,尽快投放到药品零售市场。

12月7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全力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一方面,组成药品医疗器械和价格监管联合检查组,对我市部分零售药店实施联合检查。以“四类药品”、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等为重点,聚焦“保供、保价、保质”三方面展开。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加强药品、防疫相关产品的质量把关,保证进货渠道正规,药械的经营过程符合质量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示醒目,务必保持“四类药品”和防疫物资价格稳定,严禁哄抬物价。另一方面,向各药店发放了《关于稳定市场价格秩序,加强价格自律的政策提醒函》并组织签订了《价格自律承诺书》。要求药店工作人员妥善做好科普宣传、健康引导和心理疏导,科学指导群众适量备药、合理用药。

从目前检查情况看,我市相关药店防疫相关产品的进、销、存各环节均符合规范,“四类药品”储备较为充足,个别品种、个别品牌药品正在加快补货,没有发现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12月7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国十条)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监管措施,加大检查力度,紧盯保供稳价等事项,持续强化保供协调、价格巡查、质量监管等工作,全力维护药品零售行业市场经营秩序,为保障市场稳定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