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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

  • 时间:2022-11-08 11:15:03
  • 来源: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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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
二、部门信息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95-106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00。冬季: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有效证件(核对原件);丧偶、离异、未婚的应提交相应的死亡证明、离异证明及未婚证明、丧偶的需要先办理继承手续。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4.购房发票、维修基金收据(原件)。
5.契税发票(原件)。
6.图纸(宗地图,房屋平面图)。
7.商品房首次登记证明。
8.询问笔录(原件)。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
十、法律依据
暂无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东区  电话:80632667。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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