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今年5月1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对电动自行车作出了以下规定:
1.《条例》明确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2.《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依法登记上牌
3.《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不得非法拼装、改装、加装
4.《条例》对电动自行车驾乘年龄作出新规定
5.《条例》明确骑行电动自行车不能做“低头族”
6.《条例》对电动自行车道路通行规则进一步明确
7.《条例》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8.《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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