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我市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 时间:2021-02-21 10:15:55
  • 来源: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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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发布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60元提高至173元。我市将于3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待遇水平,今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3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60元的基础上增加13元,增幅为8.13%,这也是我市连续第十年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此次基础养老金上调自2021年1月1日起,3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将惠及全市69.23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据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群是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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