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最高发放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最高发放标准的通知
(连人社发〔2021〕96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和《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连人社发〔2021〕9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最高发放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最高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2070元/月,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和赣榆区发放标准最高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1840元/月。最低月发放标准仍按945元/月执行。
二、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三、新标准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英皇娱乐棋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英皇娱乐棋牌:财政局
2021年7月31日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